“炫”有故意夸耀、卖弄之意,“炫富”即故意夸耀富贵、财富。近年,广告尤其是房地产广告炫富现象有愈演愈烈之势。“甬城晨笔”栏目前些天就刊登过《“炫富广告”也要整治》的言论。最近,北京、福建等地再次开展整治行动,“再次”二字说明“炫富广告”屡禁不绝。怎么办?我认为要整治,但更需治本。
广告并无原罪。“炫富广告”泛滥的现实基础,是贫富差距过大及由此导致的心理错位和消费观畸变。贫富差距过大,炫富才有心理针对性,一部分人靠“炫富”有了高人一等的满足感,同时强化了弱势群体的相对剥夺感;贫富差距大还导致炫耀性消费,有了炫耀性消费才有炫耀性广告。就像先有畸高的房价,然后才有“炫富广告”。“炫富广告”让人产生痛感,问题不在于广告,而在于居高难下的房价扩大了社会贫富差距和心理隔离。
治病要治本,“炫富广告”要从根本上禁绝,必须从源头上治理,铲除其滋生的土壤。只有真正实现了社会公平,缩小了贫富差距,人人“住有所居”,“至尊”“顶级享受”等词语没了炫耀的市场和必要,“炫富广告”才可能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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