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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品牌出资可设广告企业

今后,投资人可以商标、品牌、技术、科研成果等非货币财产出资设立广告企业,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最高可达企业注册资本的70%。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福建省广告业2010―2012年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一系列发展广告业的措施。今后凡是母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控股子公司3个、集团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到4000万元的广告企业,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均可申请设立广告企业集团。

[来源:来自网络] [作者:信息中心] [日期:10-04-26] [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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