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街头太阳伞引来该市交警部门与城管部门之间的一场风波。来自企业赞助,为深圳街头的交警协管员、劝导员遮风挡雨的专用遮阳伞,被城管局指未经审批发布户外广告,面临拆除窘境。为了施压,深圳城管还暂停了赞助太阳伞的企业的电话。
风波:城管要拆交警遮阳伞
据介绍,去年12月,深圳市城管局就第一次口头通知交警方面,专用太阳伞不符合有关规定,要予以拆除,这引发了持续至今的拉锯战。
深圳市交警局方面告诉记者,他们就城管的整改意见做了认真研讨、回复。在复函中,交警部门解释该模式减少了财政支出,解决了交警实际困难。对于其商业性质,交警局认为,太阳伞是实用工具,其媒体功能是次要的,但作为新型媒体,属于广告审批的盲点,承诺会按照城管局要求,责成实施单位向城管局正式申报。
然而这份复函未能再获回复,城管局景观管理处马姓负责人表示,要表达的意见在前一封复函中已十分清楚,无需再重复;另一方面,对企业的行政处罚接踵而至,一家民营赞助企业的电话则干脆被停机。
据悉,深圳交警太阳伞始于2006年,当时罗湖交警大队委托深圳市某公司常年策划、设计、制作交警专用太阳伞,按照当时的约定,太阳伞将印制交通安全法规宣传内容,并可适当发布商业广告。此后慢慢推广到全市各大路口。值勤人员也习惯了有遮阳伞的生活,没想到几年后,这些伞竟面临被拆的命运。
结果:交警让步无奈拆伞
负责太阳伞运营的亚洲时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赵大海坦言,顶不住了,被迫收伞。深圳市交警局也对此事作出回应称,已责成制作单位把这些太阳伞全部拆除,并将在未来申请专项经费,制作交警专用太阳伞。
9日下午,交警协管人员兵分数路从罗湖区开始收伞。收伞的工作人员边将太阳伞从伞墩中拔出,边向值勤人员李勇打招呼,“不好意思啊兄弟”。李勇无奈一笑。他认为,太阳伞对协管员、劝导员的作用无可替代,眼下伞收回了,期待交警部门能尽快与城管局沟通,将不足的手续补办齐全,“政府部门之间出了问题,受罪的还是我们这些基层的人呐。”
记者就执法手段采访深圳市城管局的时候,该局一位工作人员也表示,两局之间并无矛盾、冲突,一直在平稳沟通,执法皆合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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