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新闻

禁非处方药做广告或是因噎废食

2012-10-19 12:14:25      点击:

日前,记者从业内获悉,主管药品广告审查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酝酿修订《药品广告审查办法》,修订方向是禁止非处方药(OTC)在电视报纸等大众媒体上发布广告,只能在指定的专业媒体上发布广告。

    此前我国规定:处方药只准在专业性医药报刊进行广告宣传,非处方药经审批可以在大众传播媒介进行广告宣传。而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何又要禁止非处方药在大众媒体上发布广告?据报道,主要是违法药品广告太多,监管不过来的缘故。在笔者看来,这个理由难以服众。

    如今,违法药品广告确实太多,让人防不胜防,监管部门也屡禁难止。这些违法药品广告,主要是处方药冒充非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以及非处方药夸大宣传和虚假宣传,严重欺骗和误导了消费者。但药品广告违法现象再怎么严重,也不能“一竿子打翻满船人”,毕竟遵守法规、理性营销的药企也并不少见。为遏制药品广告乱象,禁止所有非处方药在大众媒体打广告,无异于因噎废食,对行业伤害极大。尤其对新非处方药品而言,市场推广将变得更为困难,将会是致命打击。

    从消费者角度看,也会变相剥夺他们的药品选择权。众所周知,处方药是解除病患的用药主体,必须依法进行严格监管,患者在医生监控下使用,不需了解其治疗功效,药品选择权在医生;而非处方药,则是治疗或减轻患者易于准确判断轻微病症的药品,使用时不需要医生监控,药品选择权在消费者。消费者要想在药店正确选购非处方药,就得通过大众媒体的广告宣传来了解药品的功能和疗效,不让非处方药投大众媒体的广告,专业媒体又不能方便地看到,消费者如何了解非处方药的功能和疗效?又如何通过自我药疗来解决小病小患?从这一点看,也有因噎废食之嫌。

    事实上,违法药品广告泛滥,问题根源不在药品广告本身,而是不法药企和药商利欲熏心,媒体广告刊播监管体制不健全,不规范,以及相关部门监管力度不够。要规范非处方药广告,说到底,首先要政府监管部门提高药品广告审批门槛,从严审批,严格执法,对不法药企和药商的违法行为,更要加大处罚力度,罚其个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不然,不足以伤筋动骨,不足以遏制其继续违法。而对为违法药品广告推波助澜的媒体,更要强化其“把关人”职责,一旦出现违法广告,应严格追缴非法广告所得,同时严查失职渎职者。手腕硬了,谁还敢在违法广告的“糖衣炮弹”攻击下服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