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业蓬勃发展 营业额30年增加近两千倍
早餐之后,刘敏习惯性地拿起了身边的报纸。的确,在获取一条条信息的同时,她更多的感觉就是淡然。虽然广告越来越多,但尴尬不再,设计精美的广告也变成了一种欣赏的理由。而这背后是吉林人加强违法广告专项整治,扶持行业发展的结果。12月5日,吉林省工商局发布的数据显示,与30年前比较,如今吉林省广告经营额已经增加了1910.1倍。
2012年初以来共查办 426件广告违法案件
据吉林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2年,吉林省工商局会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国家《2012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部署,针对我省广告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会同宣传、广电、新闻出版、食药监等部门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了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对媒体发布的医疗和药品广告进行逐一筛查,对发现的违法食品广告一律进行警示和停止发布处理,严厉打击利用虚假广告坑害消费者的行为,杜绝了因食品广告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2012年初以来,共查办各类广告违法案件426件,下达警示通知书225次,警示违法广告20余万条(次)。规范和停止发布各类含虚假内容的旅游服务广告398条,促进了广告业的规范发展。
广告业发展 首次进入政府工作报告
同时,工商部门积极争取多方支持,着力营造广告产业良好发展环境。经常性地主动与吉林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协调沟通,吉林省政府领导多次就广告工作听取工商部门汇报,分管副省长亲自参与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定期组织召开由省直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和解决全省广告市场和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文件和方案,会同卫生、药监、广电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吉林省范围内对药品、食品、医疗器械等违法广告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加大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的查处力度。
自2011年起,吉林省连续两年将广告业发展问题纳入吉林省政府工作报告,这是多年来吉林省政府首次在重点工作任务中就广告业发展问题进行安排部署。
国家拨款3000万 专项扶持吉林广告企业
记着了解到,为了促进广告行业的发展,2012年,就省工商与省发改委联合起草了《关于促进吉林省广告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指导意见》,从市场准入、扶持服务、监管维权和激励引导等四个方面制定了多项针对性政策措施,为推进吉林省广告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与宣传、发改、财政、税务等部门共同研究细化鼓励广告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措施,并力争取得政府支持;与科技、文化、信息等部门沟通,探讨广告业的行业分类,确保广告业能享受到已有的各项优惠政策。进一步推进了广告助农、广告助企、广告助推品牌建设工作和广告产业园示范园区建设工作。在全省范围共组织对接活动15次,为26户广告经营单位、2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48户争创驰、著名商标品牌企业搭建了有型服务平台,实现了广告经营单位、农村经济组织和工商企业的互利互惠,共赢发展。吉林省的广告产业园正式被财政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列为第二批国家广告产业园试点,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财政部专门拨付3000万元支持资金。
监管扶持合一 营业额30年增1910.1倍
另外,工商部门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作用,会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不断完善广告审查、监测、执法、协作、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建立了监测结果定期通报、典型案例集中评析、引导媒体创新突破机制,推进了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长效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发挥职能优势,密切协作,履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在各项指导、监管工作中通力合作,在政府层面形成了整体合力,为促进广告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吉林省广告业在发展中不断规范,在规范中快速发展。广告违法率进一步下降,广告业经营额持续攀升。在工商部门和有关单位的规范指导下,长春人民广播电台在全国率先开辟了无医疗、药品等违法广告的“绿色广告频道”;长春交通之声实现了广播广告违法率、严重违法条数、严重违法率均为零的目标。全省广告经营单位目前已达到4399家,从业人员16338人,广告经营额实现28.46亿元,分别是改革开放之初的118.9倍、40.8倍、1910.1倍。我省广告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不仅为广告行业自身发展方面夯实了基础,而且为加快推进吉林省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了有力支撑。
2013年药品医疗广告 仍将是整治重点
为了进一步助推广告行业发展,吉林省决定,2013年将进一步突出违法广告整治重点。继续把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广告种类以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广告现象和药品、医疗违法广告作为整治重点,加大执法整治力度,分类别、分阶段进行整治,提升广告业诚信度。
继续加大对群众投诉举报集中、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的地区和媒体的治理力度,整合监管措施和手段,强化案件查办和跟踪督办,落实属地监管,坚决遏制违法广告屡禁不止、屡罚屡犯的现象。加强互联网广告的监测监管,建立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机制。继续加大对地、县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都市类报纸等媒体广告的监测检查力度,严格监管电视购物广告,依法整治以新闻形式和健康资讯节目(栏目)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严厉查处虚假违法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美容服务、化妆品广告以及收藏品、招商加盟等广告。加大对虚假违法旅游广告的治理力度。
此外,2012年底前,工商部门还将对媒体落实《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违法率高于50%、严重违法率高于30%的媒体,将联合主管部门进行行政约谈,警示告诫。努力做到通过监管执法提效,维护公平竞争和诚信经营的广告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广告市场主体总量持续增大,推动吉林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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